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三百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三百二十九条 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三百二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原审人民法院在重新审判过程中,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违反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第三百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百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