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一百八十五条
第一百八十五条 开庭审理前,合议庭可以拟出法庭审理提纲,提纲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合议庭成员在庭审中的分工;
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的重点和认定案件性质的要点;
讯问被告人时需了解的案情要点;
出庭的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侦查人员的名单;
控辩双方申请当庭出示的证据的目录;
庭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合议庭成员在庭审中的分工;
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的重点和认定案件性质的要点;
讯问被告人时需了解的案情要点;
出庭的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侦查人员的名单;
控辩双方申请当庭出示的证据的目录;
庭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