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14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姊妹计划:数据项2006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82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