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9年)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9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对于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认定无效而适用保险法认定有效的,适用保险法的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