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9年)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9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保险法施行后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适用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除本解释另有规定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保险法的有关规定。 认定保险合同是否成立,适用合同订立时的法律。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