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2021年) 12. 对诉前调解或其他非诉讼机制解决争议的案件,根据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的需要,人民法院做好以下指导、协调工作: (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2021年) (二) 12. 对诉前调解或其他非诉讼机制解决争议的案件,根据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的需要,人民法院做好以下指导、协调工作: (二) 指导相关机构和人员正确确定争议当事人、争议行政行为以及争议焦点,促使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配合调解工作;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