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 31.

31. 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中的 “其他费用”,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和因代管财产所需的管理费等必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