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 25.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 (二) 25.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二) 父母、子女;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