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保全案件工作的意见(2024年) 五、 完善配套衔接机制 第二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保全案件工作的意见(2024年) 第二十六条 五、 完善配套衔接机制 第二十六条 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的,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组织进行诉前调解,引导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