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保全案件工作的意见(2024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申请诉前行为保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情况紧急:
申请人的人身权益正在或者即将面临被非法侵害的危险;
申请人的财产权益正在或者即将面临被非法侵害的危险;
被申请人的行为会导致侵权行为难以控制且可能增加申请人损害;
申请人的权益正在或者即将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的人身权益正在或者即将面临被非法侵害的危险;
申请人的财产权益正在或者即将面临被非法侵害的危险;
被申请人的行为会导致侵权行为难以控制且可能增加申请人损害;
申请人的权益正在或者即将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