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律适用问题请示答复的规定(2023年) 二、 请示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律适用问题请示答复的规定(2023年) 第四条 二、 请示 第四条 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请示,应当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就法律适用问题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有分歧意见的,应当写明倾向性意见。 二、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