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年) 二、 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 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年) 第二十二条 二、 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物证应当是原物。被调查人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