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1998年)
  3. 4、 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4. 三十四、 合议庭、独任审判员审理决定的案件或者经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案件,发现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有重大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由有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5. 关于第二审程序中的有关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1998年) 关于第二审程序中的有关问题

4、 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三十四、 合议庭、独任审判员审理决定的案件或者经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案件,发现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有重大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由有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第二审程序中的有关问题

三十四、 目录 三十五、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