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17年) 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17年) 16. 16. 执行法院收到受移送法院受理裁定后,应当于七日内将已经扣划到账的银行存款、实际扣押的动产、有价证券等被执行人财产移交给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或管理人。 15. 目录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