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1987年) 2.

2. 该国声明,只适用本公约于根据其本国的法律认定为属于商事的法律关系(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所引起争议,即作商事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