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二、 管辖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第六条 二、 管辖 第六条 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和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二、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