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六、 审理与判决 第八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第八十一条 六、 审理与判决 第八十一条 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审理期限。 再审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审理期限。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 第八十条 目录 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