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

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