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六、 附带民事诉讼 第八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第八十七条 六、 附带民事诉讼 第八十七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亲属自愿代为承担,应当准许。 第八十六条 目录 第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