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认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决定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