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二条 在公开审理案件时,对于公诉人、诉讼参与人提出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时,审判长应当制止。如确与本案有关的,应当决定案件转为不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