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十一、 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第二百一十三条 十一、 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 第二百一十三条 被告单位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尚未依法追缴或者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追缴或者扣押、冻结。 第二百一十二条 目录 第二百一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