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一、 管辖 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第十一条 一、 管辖 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领馆内的犯罪,由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他的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