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和管理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名单库的办法(2020年) 第三条

第三条 能够提供符合《确定参考价规定》和本办法规定的网络询价平台,并有意开展司法网络询价业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向评审委员会提出入库申请。

申请入库的,应当提交入库申请书及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