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管辖与受理问题的规定(2005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已失效
(2004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3次会议通过2005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 自2005年1月31日起施行)
为正确及时地管辖、受理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特作出以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