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2020年) (八)

(八) 承运人与旅客书面约定由承运人保管的货币、金银、珠宝、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损失,依海商法的规定处理;船员、旅客、其他人员个人携带的货币、金银、珠宝、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损失,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