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已失效
(2006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1次会议通过已被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1次会议、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7次会议《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