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01年) 第二章 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01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十三条 少年法庭应当将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和活动记录存卷。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