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第一条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