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百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 第三百一十三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被引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20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第三百一十二条 目录 第三百一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