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 一、 一般规定 第十四条 对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中包含非技术性款项的,应当分项计算。 一、 一般规定 第十四条 对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中包含非技术性款项的,应当分项计算。 (二)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