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或者约定自行实施专利或使用技术秘密,但因其不具备独立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条件,以一个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或者使用的,可以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