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9年) 四、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9年) 第二十三条 四、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引起合同变更的事项作出约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时,可从其约定。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