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2年) 二、 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第九条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2年) (一) 二、 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第九条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 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