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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若干意见(2015年) 五、

五、 捍卫公平正义。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是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的基石。要以严格司法规范司法行为,审慎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公正司法。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处理各类诉讼案件,要坚决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公正,审判程序合法,裁判说理充分,法律文书规范。要以司法公开倒逼和促进司法公正,让司法公正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切实增强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和被认同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坚决避免因司法不公贻害社会公正,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要依法惩治藐视法庭权威、妨害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审判执行活动的行为,加大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让公正裁判得到执行,让胜诉当事人享受到公平正义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