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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若干意见(2015年) 六、

六、 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审判执行工作是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途径,要把办案过程作为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要通过严格、公正司法引导各类主体遵守经济、社会秩序和法律规则,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用法、守法、信法的良好风尚。要严肃制裁各类破坏法律规则的行为,用活生生的案例培养讲规则、守规则、信规则和按规则办事的社会习惯,切实树立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要为公众旁听法院审判、了解法院工作、参与司法活动、接受法治教育创造机会和条件,使公民走进法院、旁听审判、参与司法成为法治社会的一道亮丽风景。要通过公开统计数据、直播庭审活动、公布裁判文书、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成就,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形成人人依法行使权利、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和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