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2024年) 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2024年) 三、 三、 保障机制 (十五) 强化组织领导。人民法院法学理论研究主责在各级人民法院党组。要把法学理论研究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与司法审判一体谋划、一体落实、一体督办。对于事关人民法院工… (十六) 强化协同联动。坚持专兼联动、全员参与,全国四级法院专门研究机构、调研机构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有关职能部门、审判执行一线人员作为研究主体,推动形成全国四级法院广大… (十七) 强化调查研究。坚持目标导向,着眼提升服务决策精准度,把调查研究作为发现问题、推动工作的必经环节和前置程序,作为法学理论研究的基本方法,切实通过调查研究,把情况摸… (十八) 强化成果转化。坚持研以致用,把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提高服务大局工作、服务党组决策、服务司法审判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多元化、全覆盖的成果… (十九) 强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中华司法研究会及各分会、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等学术团体的平台优势。高度重视、建好管好用好与各高校联合设立的研究基地、研究… (二十) 强化评价激励。改进法学理论研究评价方式,以研究成果服务党组决策、指导司法实践、推动工作开展为主要衡量标准,推动理论研究从重数量、重过程向重质量、重结果转变,实行… 最高人民法院 (十四) 目录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