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 第二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在人民法院作出减刑、假释裁定前,执行机关书面提请撤回减刑、假释建议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