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2001年)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2001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在审判长主持下,就控辩双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