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 第一条

第一条 2013年1月1日未结案件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案件,2013年1月1日前依照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已经完成的程序事项,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