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 第二条

第二条 2013年1月1日未结案件符合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或者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