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2020年) 9.

9. 将第十条修改为:

“承包方交回承包地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程序的,不得认定其为自愿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