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2016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破产管理人应当通过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及时公开下列债务人信息:

工商登记信息;

最近一年的年度报告;

最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

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