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1997年) 第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1997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执行案件的立案工作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