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2018年) 18. 财产保全案件的下列事项,由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部门负责审查: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2018年) (5) 18. 财产保全案件的下列事项,由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部门负责审查: (5) 准许被保全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自行处分被保全财产; 引用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4) 目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