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年)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定向询价不能或者不成,财产无需由专业人员现场勘验或者鉴定,且具备网络询价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进行网络询价。 双方当事人一致要求或者同意直接进行网络询价,财产无需由专业人员现场勘验或者鉴定,且具备网络询价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