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全国性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名单库。

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能够依法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工作的资质;

能够合法获取并整合全国各地区同种类财产一定时期的既往成交价、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公开交易价等不少于三类价格数据,并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能够根据数据化财产特征,运用一定的运算规则对市场既往交易价格、交易趋势予以分析;

程序运行规范、系统安全高效、服务质优价廉;

能够全程记载数据的分析过程,将形成的电子数据完整保存不少于十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