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相互办理委托事项的规定(1993年) 二十六、

二十六、 被执行人、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根据需要,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外地执行;要求当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的,当地人民法院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推拖、阻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