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相互办理委托事项的规定(1993年) 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相互办理委托事项的规定(1993年) 八、 八、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诉讼文书需要由有关单位转交送达的,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不得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七、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