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2016年)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2016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委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特邀调解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调解协议,由人民法院审查并制作调解书结案。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裁定。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